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建管處兩名公務員曾華崇等人涉嫌收賄後,包庇KTV業者取得電梯的使用許可證,或協助掩護等。台北地檢署十八日偵結,考量曾員已過世、曾員的職務代理人周宗錡則罪證不足,均處分不起訴。
同案被告,曾員的劉姓助手及鍾姓業者等四人則予以緩起訴,期限一年,各須支付公庫五萬至十二萬元不等處分金。
檢方查出,曾員負責建築物升降設備委外抽驗標案,並聘請劉男作為私人助理。前年四月間,台北市發生錢櫃KTV林森店的火警後,市府下令嚴查電梯安全。
曾員於前年五月間發現某連鎖KTV復興店的五部升降梯並無使用許可證,涉嫌向業者浮報申請竣工檢查費用,每部升降梯溢價二千元,共收取一萬元,事後該升降梯獲核發許可證。
曾員另利用一家KTV業者急於恢復菜梯使用的時間壓力,透過台灣昇降設備檢查促進安全協會簡姓秘書長向業者浮報竣工檢查費用,詐得一萬元。
檢方另查出,台灣停車設備暨昇降設備安全協會林姓秘書長兼檢查員與林妻、協會范姓、馮姓檢查員,利用施作台北市政府昇降設備委外抽驗事務的機會,詐領抽檢費用各一萬多元到十二萬多元。
檢察官也依貪汙罪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起訴林姓秘書長等四人,考量四人均自白犯罪、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院判處二年以下徒刑,並宣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