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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照顧假未給薪 藍委提案:應發生活津貼
記者王志誠∕台北報導
因應三級警戒的停課不停班,讓許多家長措手不及,國民黨立委萬美玲二十三日表示,政府雖祭出防疫照顧假,卻未完善配套,且不強制雇主給薪,讓家長想請也不敢請,她將提案修正「紓困條例」,明定勞工若申請防疫照顧假而影響生計或營運,政府應發給生活津貼或扶助。
教育部日前宣布全國各級學校自十九日起至二十八日止,全面停課。萬美玲昨指出,停課不停班造成許多家長措手不及,政府雖祭出「防疫照顧假」配套政策,提供家中有十二歲以下兒童需要照顧的家庭,家長其中一人可以請假在家照顧子女,且雇主不能拒絕,卻因相關請假規定無法源依據,且請假期間不強制雇主給薪等問題,讓家長們想請也不敢請。
萬美玲表示,現況是雇主在受僱者申請防疫照顧假的期間不用支付薪水,因此造成許多雙薪家庭的家長面臨照顧孩子與家庭收入受影響之間的抉擇,特別是經濟能力較不充裕的家庭更陷入兩難,對於真正需要幫助的家庭,防疫照顧假等於是看的到卻吃不到。
萬美玲指出,防疫照顧假政策立意良善,但確仍有許多不盡完備之處,為了讓家長可以安心請假照顧因停課在家的子女,她將提案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紓困條例),明定受僱者申請防疫照顧假,雇主不得拒絕,也不得視為曠職或其他假別,或做任何不利待遇或處分;因申請防疫照顧假而影響生計或營運者,政府應發給生活津貼或扶助,讓全民共同安心抗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