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場地群聚 女遭嘉縣罰30萬

記者湯朝村∕嘉義報導

嘉義縣警方在中埔鄉查獲一起室內群聚案,衛生局依法重罰提供場地者三十萬元;取締未戴口罩部分,累計至二十五日已開出二十三張罰單。

中埔警分局二十四日接獲民眾檢舉和興村疑似有聚賭案,警方到場雖查無聚賭事實,但已違反室內群聚五人以上規定,衛生局二十五日對提供場地的黃女重罰三十萬元。這也是縣府連續三天對違反群聚及休閒娛樂場所未停業開出的第三張三十萬元罰單。

此外,嘉義市案四一七三為五十多歲男性新北市確診個案,平日於新北工作,週末返回嘉義市住家後未外出,且與家人採一人一層生活模式。衛生局二十三日深夜接獲轉介通知收治醫院,緊急請環保局完成所經足跡公共區域消毒。

經疫調,個案於十六日十五時三十分到十五時五十七分曾至好市多嘉義店購物(有戴口罩):十七至二十一日在新北,未有嘉義市活動足跡。經衛生局通知好市多,該店表示十七日午夜已進行全館總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