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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網路賣韓國醫療口罩 判六月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楊姓男子在韓國購買數量不詳的KF九四口罩,再自行夾帶、空運入境,自去年二月間起在購物網站販售,經民眾檢舉,由彰化縣政府告發,彰化地院審結後,依違反藥事法將他判處六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楊男去年二月一日至韓國旅遊時,購買數量不詳的KF九四口罩,再自行夾帶、空運輸入台灣,去年二月六日起在購物網站平台架設網頁刊登「抗菌防疫、可阻止百分之九十五至百分之九十九空氣傳播細菌(相當於N九五標準)等字句,「一個一五○元,不挑款」,「限時特價一三九元,另有兒童口罩,乾洗手」等,再透過便利商店取貨付款服務,分以每盒五片入(三九九元或七五○元不等),十片入(買十送一,每片一○九元至一八○元不等),每片一○九元至一八○元不等價格販售給不特定買家,至去年六月一日累計訂單金額一二五萬餘元,網站實際撥付八十七萬餘元(運費由買家支付)。

楊男否認犯行,辯稱他不知道KF九四口罩是醫療口罩,因為KF九四口罩上並無我國衛生福利部核准之證號,是從韓國進口,不屬我國規範的醫療器材,且他在網頁上有註明非台灣醫療口罩,也未寫醫療效能等語。不過,法院查證後,認該口罩係醫療器材,所辯不足採信。

法院審酌被告未經核准擅自輸入販賣醫療器材行為,實有不該,販賣期間非短,數量和金額甚鉅,又否認犯行等情,量處六月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