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教保機構、補習班、兒童課後照服中心停課期間退費原則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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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由於五月十九日至六月十四日因應嚴峻疫情全臺停課,新竹縣政府根據教育部規定教保服務機構、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機構最低標準退費原則,第一時間發文公告,採取相關退費處理或其他措施補課,也請家長注意,不要忽視自己的權利。

縣長楊文科表示,疫情持續嚴峻,請大家共體時艱攜手度過,未來因應全國疫情發展,教育部正研擬紓困措施,核定後縣府亦將積極協助各教育機構度過難關。

教育處表示,教育部已和地方政府及全國性教保經營者團體代表研商並達成共識,六月先不向家長收取在教保服務機構每月繳交代收代辦費,等復課以後,再依照六月實際上課日數,按比例向家長收費。

教育處說,對於教保服務機構,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原因強制停課,教保服務機構應依停課日數與當月教保服務總日數之比例,退還停課期間之點心費、午餐費、交通費、延長照顧服務費,其餘項目不予退費。公私立幼兒園(含準公共幼兒園)應依比例退還午餐費、點心費、課後延托、交通費等按日或按次計算之代辦費用。非營利幼兒園則按幼兒每人每月實際繳交費用,乘以停課日數占當月教保服務總日數之比率,再乘以百分之三十退費。

另外,補習班機構則依比例退還當期開班已繳之費用,或經學生同意以補課、提供授課錄影資料或其他適當方式處理。對於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依比例將剩餘服務天數之款項退還予兒童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