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聖權∕新營報導
針對勞動部研擬續推去年因疫情影響之「勞工生活補貼」三萬元及對收入減少勞工提供「勞工紓困貸款利息補貼」等兩項勞工紓困措施,台南市勞工局長王鑫基廿九日說,受疫情影響之勞工,有參加勞工保險,或是未參加勞工保險但有工作事實,都可以提出工作收入相關資料,向銀行提出申請紓困貸款。
王鑫基說,「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去年已符合紓困資格並申請填寫資料者,無需再申請直接入帳。行政院今年的方式不但符合及時紓困並降低臨櫃人流的接觸,兼顧防疫,相當接地氣。
他說,「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係政府針對自營作業者及無一定雇主之勞工,及收入少又工作年資長的弱勢勞工,立即規劃協助措施,去年提供生活補貼三萬元,設定兩道門檻:一是收入低於基本工資兩萬四千元才可以申請,二是一0七年所得未達課稅標準者才能申請。
另,去年勞動部開辦十萬元的「勞工低利貸款」,原定開放一百萬名額,最後總共一百一十萬四千六百九十五人申貸,核可九十一萬七千九百廿五人。勞工紓困貸款,政府只補貼利息。
至於有些勞工對於已領取過三萬元「生活補貼」的勞工,可否可再申請「紓困貸款」?王鑫基表示,勞動部說可以,因兩者性質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