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曾犯下性侵案判刑十年的三十一歲男子羅育祥,去年五月交保後不到三個月,佯稱提供電競陪玩員打工機會,誘騙一名國中少女到新竹竹東,再下藥控制少女拍下不雅照。高雄檢警在羅家的密室救出少女,高雄地院一日依兒少性剝削條例等罪嫌重判他十一年六月。
羅育祥曾於一0七年間犯下二起下藥強制性交案,被判十年有期徒刑,去年五月交保後由十九歲妻子葉宜秀於七月向雲林縣警局謊報羅男失蹤,列為失蹤人口。羅男在臉書社團貼文提供少女打工機會,去年八月高雄一名十四歲國中女生自搭乘高鐵至新竹羅男住處被拘禁,並遭下藥偷拍不雅照。外界形容羅男是「保全界李宗瑞」。
高雄地院將羅育祥依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刑八月;又犯以藥劑使少年被拍攝性交及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刑十一年二月,應執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