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為避免法院審理時群聚產生染疫風險,行政院會三日通過「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草案,明定疫情期間可採遠距視訊方式開庭,減少法官人員及律師、案件當事人的近距離接觸。
司法院本月一日通過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草案,規定施行期間,由司法院及行政院就所屬分別核定,為使當事人受公平審判等,明訂可遠距視訊開庭,並公布指引手冊。
行政院昨日舉行院會,通過司法院函送的「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草案。
草案重點包括,法庭設置等事項得採取應變處置或措施,得使用遠距視訊科技設備進行、科技設備傳送文書、事後補行製作筆錄以及法院處理刑事個案,認為審判有重大困難時,得停止審判。
行政院長蘇貞昌指出,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法務部積極與司法院及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蘇貞昌指出,為維持疫情期間司法程序有效進行,保障當事人公平審判權利,並兼顧避免群聚、防止感染目的,這項草案針對疫情嚴重期間,規範法院應變處置措施,得使用科技設備進行程序,以及文書傳送、筆錄製作等事項,以維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與各類程序參與者的健康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