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雪娟∕南市報導
行政院提出紓困振興方案4.0,議員林美燕九日表示,方案中有許多模稜兩可的條件,顯示紓困倉促上架,導致許多缺失或不足之處,根本苦了百姓、亂了基層。
林美燕表示,有關自營業者、無一定雇主勞工條件,需為一一0年四月三十日前,已參加勞工保險為其條件之一,然雙北從五月十五日起、全國從五月十九日開始宣布全國三級,代表五月一日至五月十八日才投保的勞工朋友,成為勞保紓困孤兒,只能改以申請急難紓困,條件完全壓縮。
而衛福部一一0年度,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提供急難紓困金一至三萬元,然一0九年度所得申報尚未結算,因而認定是以一0八年度計算,還是實際受影響這段時間,她詢問各單位,回答所得年度認定標準不一,也讓民眾無所適從。而急難紓困金同戶號僅得由一人代表申請;林美燕認為,同戶中有許多種形式,有的是租屋者寄戶,或同一家人(叔、伯等親戚),卻是不同經濟所得來源,民眾該如何補件,讓政府放寬認定,完全沒有相關配套。
林美燕強調,現在日子過得辛苦,市民心聲很簡單,希望中央能面面俱到,讓紓困美意有更多的同理心,從更多細節出發。她的服務處也提供紓困紙本申請協助,不知如何處理民眾可致電或至服務處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