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近日多起猝死案都在採檢後確診,檢警進行司法相驗時成為染疫的高風險族群。基層檢察官團體「劍青檢改」十日指出,衛生局拒絕行政相驗,基層員警又缺乏防護,司法相驗恐成防疫破口,籲請警政署統一全國相驗案件正確作法。
「病死」或「自然死」案件於近期可能因罹患新冠肺炎死亡,依行政相驗優先原則,均應依醫療法施行細則第五十三條規定,通報所在地主管機關指定醫療機構檢驗屍體,尤其基於防疫要求,更應對進行PCR採檢,以排除傳染風險。
醫師認定「病死」或「自然死」,則直接開立死亡證明書。除非「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無法開立死亡證明書,才請警方依刑事訴訟法報請檢察官司法相驗。
但長期行政相驗與司法相驗界線混亂及錯誤,誤以為「在醫院死亡」是行政相驗,「在醫院外死亡」為司法相驗,指揮中心更表示「猝死的個案,是檢察官在相驗」,根本錯誤紊亂,導致基層員警無所適從。於疫情爆發階段,已造成防疫破口。
劍青檢改指出,當前大量「死後確診」案例,多是在醫院以外死亡,基層員警通報衛生局後,均以「非確診者」為由拒絕行政相驗,只能報由檢警司法相驗,已釀成遺體及遺屬採檢疏漏及空窗期巨大防疫破口。
劍青檢改呼籲警政署基於全國警察首腦,應儘速正視解決,並提供基層警察有力奧援及執勤後盾,應儘速確立正規行政相驗程序,通令全國警察局落實辦理,確保基層員警能有效及安全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