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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雨災害損失 可申請租稅減免


記者吳孟珉/台南報導

因近日豪雨不斷,造成部分區域淹水,市府財政稅務局八日表示,若因災害造成財產損失者,可申請災害損失租稅減免,包括屬於地方稅的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以及國稅的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等共八種。

財稅局表示,汽、機車(一五一c.c.以上)因泡水受損需修復或無法再使用,應持相關文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報廢等手續,其使用牌照稅按實際使用日數計徵;如車輛待修復而未能即時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手續者,可於天災發生之日起一個月內檢具相關證明(里長、警察派出所或區公所出具的受災證明)及修車廠之維修文件,向該局申請減徵或退還溢繳稅款。

另,若因部分地區淹水致房屋受損,房屋毀損面積達五成以上,必須修復才能使用的,房屋稅免徵,毀損面積達三成以上未及五成的,房屋稅減半徵收;請於災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

財稅局指出,因豪雨而有災害損失之民眾或企業,如受災損失達減免標準者,可在災害發生後於各稅目規定期限內,檢具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向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災害損失。因疫情嚴峻,敬請多加利用網路線上申辦(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亦可洽0八00000三二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