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私菸案重判 吳宗憲10年4月、張恒嘉10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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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國安私菸案,十一日依貪汙罪章的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將前國安局少校吳宗憲、張恒嘉各判刑十年四月、十年二月;時任華航副總經理邱彰信、空品處協理于堯、空品處管制組管理師陳穎彥依稅捐稽徵法逃漏稅捐罪,各判刑二年八月、二年六月、六年。

時任華航空品處組長黃川禎則依幫助犯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判刑五年四月。

軍方人員除吳、張,時任總統府侍衛室駕駛班上士劉尊彰判刑七年;黃柏維、潘秉忠、李君偉、葉信宏各判刑六年四月;張家維判刑六年二月。

國安局特勤中心警安組上校林志建、吳宗憲友人劉品纖依逃漏稅捐罪各判刑六月,均得易科罰金,其中林員獲緩刑二年,須繳公庫三十三萬元。

蔡總統於民國一0八年七月十一日進行「自由民主之旅」的出訪太平洋友邦行程,在邱彰信的允諾下,由黃川禎提供免稅菸品訂購單給吳宗憲,吳員再交給總統府侍衛室各單位預訂,共計預購九千二百條菸。吳員收取款項後,預繳匯款到玉山銀行,以利機上刷卡。

邱彰信、于堯明知免稅菸品預購數量已超過總統專機載運數量,且超過專機乘客每人可合法攜帶入境的免稅菸品數量,仍指示及同意採取機邊交貨。黃男負責與華航公司各部門協調,安排預購菸品不上機而於機邊交貨,並協調禮遇通關免驗放行。

吳宗憲依照總統府侍衛室出勤人數、載運行李、裝備數量加上預購菸品數量,預估返國當日約需五輛貨車,除總統府侍衛室有一輛貨車,出訪前聯繫總統府交通科借用兩輛公用貨車,另向國安局調度兩輛公用貨車。

總統專機七月二十二日中午返國當天,張恒嘉指示華航人員將五個行李櫃拖至國賓門附近,由吳宗憲收貨。吳員及侍衛室駕駛等八人將預購的九千二百條及機上購買的五百九十七條菸品搬上公務貨車駛出管制門課稅點,隨即被當場查獲,總計逃漏菸酒稅、健康捐及營業稅共八百一十八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