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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法醫接種疫苗 無特權問題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被外界質疑利用特權打疫苗逾百人案,南檢十七日說,相驗工作不能停,為防疫需求經向衛生局申請檢察官、書記官及法醫等先行施打獲准,並非全部員工都打。衛生局說,僅針對南檢部分第一線防疫人員作施打,符合第二類的防疫人員優先施打條件,無所謂的特權或特別插隊問題。
衛生局長許以霖表示,由於南檢部分第一線工作的相驗人員,屬高風險防疫人員,衛生局請南檢比照第二類的防疫人員,有參與司法相驗相關的人員來造冊施打,這是符合規定的,並非所有的地檢署人員都施打,檢察官是第二類防疫人員,施打後才能維持社會安定。
南檢說明,疫情三級警戒期間,檢方雖暫緩一般案件開庭,然相驗、現行犯處置等例行性與特殊急迫性業務並未因此停擺,第一線人員除專注於自身業務之外,亦須留意相關防疫規範,協助衛生機關避免造成群聚感染或成為防疫破口,因而認為有必要維持南檢相當人力,以維護防疫警戒期間的社會安定,於六月三日向衛生局提出申請,希望列入施打疫苗第二順位的「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經衛生局要求區別第一線與第二線人員名單後,交予衛生局審查認為符合施打要件,並通知於六月十三日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