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簽署2軍購案 提升不對稱戰力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國防部十七日公告最新決標案,我駐美軍事代表團已與美國在台協會簽署兩項軍購案合約,完成「遠程精準火力打擊系統」及「飛彈乙批」,兩案的金額合計達到台幣四百八十七億元,代表台美重大軍購案已簽約生效,現正進入履約階段,分別為「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HIMARS)及「岸置魚叉飛彈系統」,兩者均具備國軍近年訴求機動、不對稱戰力的能力。

根據公告內容刊載,「遠程精準火力打擊系統」金額為新台幣九十六億二千萬元,合約在六月一日起生效,預計二0二七年完成,履約執行機關為陸軍司令部、地點為桃園;「飛彈乙批」金額為三百九十億七千五百萬元,於五月十九日生效,預計二0二八年完成,履約執行機關為海軍司令部、地點為高雄。

美國在去年宣布多項售台軍購案,包括陸軍向美採購:十一套「海馬斯」多管火箭系統(HIMARS),案內包含六十四枚射程三百公里的「陸軍戰術飛彈系統」(ATATCMS);另由魚叉飛彈衍伸的一百三十五枚空射「增程型距外陸攻飛彈」(AGM─84H/SLAM-ER),射程可達二百十七公里,以及岸置型魚叉飛彈系統,包括M57戰術飛彈、七輛M1152A1高機動性多功能輪式車輛(HMMWVs)、十一支M240B通用機槍、十七個國際野戰炮兵戰術數據系統(IFATDS)等。

去年美國在一個月兩度軍售台灣,項目為一百枚魚叉反艦飛彈,彈重五百四十公斤、最大速度零點九馬赫,射程可達二百公里至三百公里,由美國波音整合防衛系統公司製造,採岸置型機動發射,每輛發射車可裝載四枚魚叉,具備所謂「岸置目標壓制模式」,可對沿岸、港灣及路上目標執行攻擊,符合不對稱戰力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