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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機車再飛車行搶 桃園變裝男判10月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桃園一名卅九歲的吳姓男子,因欠債急需用錢,一一0年四月間竟南下犯下搶奪案,先偷竊機車再鎖定落單女子搶奪皮包,得手一萬多元後變裝返回桃園。警方循線將吳逮捕並依竊盜、搶奪罪嫌將其法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依搶奪罪嫌判處吳十月徒刑,竊盜部分各處卅日拘役、有期徒刑六月。
吳姓男子於一百年間曾因毒品、搶奪、竊盜遭判刑,直到一0八年三月間才假釋出獄,一一0年三月間假釋期滿。不料吳男因欠債加上缺錢花用,竟再度鋌而走險,且犯案手法再升級。今年四月十四日,吳男駕駛轎車從桃園南下,將車輛停在中華北路一帶,以徒步方式至武聖夜市附近一帶巷弄,變裝並先後竊取一頂安全帽及機車。
後騎車至北區北成路尋找下手對象,行經北成路廿巷,見一名王姓女子獨自行走在路邊,乘其不備從後方搶奪王女皮包。吳男將皮包內現金、禮券等財物據為己有後,其餘手機、提款卡、信用卡、證件等連同皮包一起丟入嘉南大圳,隨後騎乘機車返回中華北路,駕駛轎車逃回桃園。
市警五分局警方循線掌握吳男犯案動線,十六日持拘票北上桃園新屋區抓人,當場查獲四千四百元贓款及禮券等,訊後依兩案竊盜、一案搶奪將吳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