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基生/基隆報導
基隆關表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修正案已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退還新車貨物稅之適用期間將續延長至115年一月七日,減徵金額汽車每輛最高五萬元、機車每輛最高四千元,請民眾多加留意條文變動情形,以確保自身權益。
基隆關說,此次貨物稅條例修正重點除減稅、退稅適用期間續延長五年外,中古汽車定義並由原本的出廠六年以上調整至十年以上;中古機車則取消登記滿一年及新舊車主須為同一人之規定,另於新舊法過渡期間從寬認定。 基隆關說,例如:一、汽車部分:110年一月八日以後報廢或出口登記滿一年且出廠六年以上的中古汽車,如已於110年一月七日以前,且係於報廢或出口前六個月內購買新車並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即符合退稅資格。
二、機車部分:110年一月七日以前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並於110年一月八日以後,且係於報廢或出口後六個月內換購新機車者,即符合減徵貨物稅資格。該報廢或出口中古機車不須「登記滿一年」,新舊車主亦不受同一人限制。
基隆關指出,民眾申請資料格式及檔案上傳有關說明,可至關港貿單一窗口網站下載(網址:https://portal.sw.nat.gov.tw/PPL/index,路徑:資料下載/軟體下載/汰換舊車購買新車定額減徵貨物稅專區),如欲查詢退稅進度亦可於該網站查詢(路徑:通關服務/免證查詢服務/其他相關查詢/(GC332)退還新車貨物稅進度查詢),歡迎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