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導員猥褻安置少年 判4年定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新北市某兒少安置機構的練姓生活輔導員,五年前起被控猥褻收容的四名少年。二審高院認定練男涉犯六個強制猥褻罪,將他合併判刑四年,最高法院二十九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練男一0四年四月起擔任該安置機構的生活輔導員,被控利用職務之便,從一0五年十月起壓制一名少年再強行脫下褲子後,撫摸其生殖器。

次年七、八月間,練男在值班室利用另一名少年夜晚怕黑,佯裝好心陪睡,趁機撫摸其私處。同年九、十一月,他又趁另一名少年找他討論到關於被排擠問題時,抓其私處。同年十月,練男得知另一少年看恐怖片後不敢睡覺,假好心陪睡,卻摸其臀部及鼠蹊部。

練男否認犯罪,辯稱可能是管教太嚴格才被誣告。但檢察官不採信。一審認定練男涉犯十五個強制猥褻罪,判他應執行四年十月,二審高院改依六個強制猥褻罪判刑四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