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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試管嬰補助 首次最高10萬元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國健署30日指出,7月起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對象擴大至所有不孕夫妻,只要夫妻有一方具我國籍、且女方未滿45歲即可申請,估每年有2.3~2.8萬對不孕夫妻受惠。
國健署日前公布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方案,7月1日起開放民眾申請。國健署說明,除低收及中低收入戶維持每次最高補助15萬元外,一般不孕夫妻首次申請最高補助10萬元,再次申請者最高補助6萬元,並依各範圍療程給予不同補助額度,若不孕夫妻實際支出金額未達補助金額上限者,則依照該次療程的實際支出金額,給予補助。
國健署說,受術妻年齡在39歲以下進行試管嬰兒療程並順利活產前最多補助6次,40歲~44歲最多補助3次。如果成功生育試管嬰兒者,另一胎次再依受術妻年齡重新申請計算補助次數。取得補助資格後會於一年內進行施術,並於療程結束後6個月內由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協助線上申請,通過後撥付至申請者指定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