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蒼秀/苗栗報導
針對「苗栗縣政府衛生局在疫苗殘劑使用規範不明確,造成接種單位無所依循,有浪費之虞」乙節。
衛生局提出說明,疫苗殘劑使用規範均依照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COVID-一九疫苗使用原則:殘劑可抽足0.5ml亦可進行接種,各診出次最後一瓶集中有六人以上始予開瓶,至最後不足0.5ml之剩餘劑量則不予使用丟棄。該局亦將此規範函請各接種單位依規辦理。
殘劑事件說明六月三十日接獲議員表示:某醫院未善用殘劑,欲丟棄AZ廢瓶。立刻去電該醫院主任即刻了解及處理,該院依規定以本次接種診次最後一瓶的AZ殘劑預約者,並經通知後完成施打五人,經查該醫院當日開瓶六瓶共施打六十五人,一瓶接種一十點八三人無浪費之情事。
疫苗殘劑抽取處理方式將函請各接種單位以一cc空針執行,以確實達到疫苗之最有效使用及耗損最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