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中四日電
知名餐廳「越南王」廖姓負責人,民國一0八年開放餐廳加盟,他貪圖價差將從越南進口的河粉,更換為台灣製造的包裝後,讓加盟店主信以為真,台中地院依詐欺罪判刑,可上訴。
台中地院判決書中指出,廖姓男子為港動公司負責人,旗下有越南王、港動吃鍋等多家餐廳,他在一0八年間開放「越南王」加盟,簽約時加盟主必須向港動公司進貨原物料,不得私自進食材。
但廖男貪圖價差,在一0八年四、五月起,授意不知情員工拆換河粉包裝,將自越南進貨的河粉,更換為產地台灣的包裝,用工廠內的封口機進行封裝、打印製造日期、有效日期,該公司河粉每箱卅包新台幣一千零五十元,加盟主誤信越南王的河粉是在潭子工廠所生產的手工河粉,以一箱一千三百五十元向港動公司進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