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廣場脫口罩吃臭豆腐 挨罰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花蓮縣警局玉里分局玉里派出所警員五日下午在執行市場防疫稽查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稱玉里鎮民廣場公園(舊玉里國小)有民眾無視防疫規定,未配戴口罩且室外飲食,員警到場時,三名女子正在享用臭豆腐,警方立即蒐證。

據了解,這三名女子稱從外地回來故鄉,向警方表示只了解在室內不能飲食,以為在室外不超過十人以上就可以脫口罩飲食,懇請警方通融一次,並對於自己違反防疫措施一事表示有疑義。員警立即通知玉里鎮衛生所稽查人員到場協助,經稽查人員到場後,全案仍依規定以傳染病防治法未戴口罩函送衛生局裁罰。

玉里分局長陳蔚文指出,花蓮縣政府於五月二十三日起全面實施「餐飲小吃店一律外帶不內用」,警方因此常深入營業及公共場所、各傳統市場、觀光風景區及人潮易聚集處實施防疫宣導及稽查,但仍有遊客無視防疫規定,認為購買餐點只要遵守不內用,在室外就可脫口罩飲食,全案依法函請衛生主管機關裁罰。

玉里鎮民廣場前有一排商店,賣的大都是小吃,其中更有一家遠近馳名的臭豆腐名店,疫情三級警戒後只能夠外帶,帶到一街之隔,寬敞的鎮民廣場品嘗,對消費者來說,是最方便的做法,而這也是繼六月二十日二名民眾在鎮民廣場脫口罩享用臭豆腐被移送裁罰後的第二起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