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鄭姓男子居家檢疫期間,竟然還外出四天,被衛生局發現裁罰六十萬元,他卻稱只到門口開抽水馬達並拒繳罰款。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清查鄭男名下財產後查封其名下透天厝,鄭男立刻抱著現金到場繳清罰款。
鄭男(四十四歲)今年四月廿七日自澳門入境後,依規定要居家檢疫十四天,衛生局查出鄭男竟未遵守居家檢疫規定,擅離檢疫處所,前後四天外出,到處趴趴走,重罰六十萬元,因鄭男拒繳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官查出鄭男有房有車及銀行帳戶,而作出查封的措施。鄭男說,他只是到門口開抽水馬達,並未擅自外出,但不被採信,衛生局並出示監視器紀錄作為鄭男外出的佐證。
看到自己的名下動產和不動產被查封,鄭男才知道政府防疫是玩真的,於六日下午帶著現金到台南分署繳清罰款。
台南分署提醒民眾遵守各項防疫規定,對於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期間趴趴走、違規營業、群聚、不戴口罩等違反防疫規定的裁罰案件,將優先、強力執行,共同維護國民健康,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