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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縣餐飲內用 須經申請核准
記者鄭伯勝∕澎湖報導
澎湖縣政府七月十三日起對餐飲業微解封,澎湖各餐飲場所若有符合設置隔板、採梅花座、可維持社交距離等條件下,經申請核准即可提供內用服務。
澎湖縣政府表示,為確保縣內所有餐飲業者皆依據食品藥物管理署訂定「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規定執行,請澎湖縣餐飲業者至https://forms.gle/vVurUjH18CnntdCC9網站填寫澎湖縣餐飲業開放內用登記表暨聲明書,縣府將由衛生局及警察局至申請店家進行訪視,如符合所需規定後方得以開放內用;如未符合規定者,則禁止提供內用服務。
違反規定且拒絕改善者,澎湖縣政府衛生局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處以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記者鄭伯勝∕澎湖報導
澎湖縣政府馬公第三衛生所十日在東文社區活動中心為一三六位使用「公費疫苗預約平台」預約的民眾施打莫德納疫苗,民眾報到率高,並對預約平台運作感到滿意。
澎湖縣政府說,中央推動澎湖試辦「公費疫苗預約平台」,七日下午首波登記截止,澎湖有一七三二人登記,八日開始起一九二二專線以簡訊通知符合資格民眾,透過線上或攜健保卡到超商、口罩實名制特約藥局及各衛生所完成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