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趨緩,市警三分局加強取締酒駕,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三分局統計,安南區今年一至六月,酒後駕車肇事受傷事故共四十四件五十八人,較去年同期減少六件五人,警方總計取締酒後駕車二0七件,較去年同期增加三件。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駕駛人酒測值達0‧15MG∕L以上,駕駛機車罰鍰為一萬五千元至九萬元、汽車罰鍰三萬元至十二萬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及吊扣駕照,甚至吊銷駕照,並不得再考領,如果拒絕酒測一次可罰十八萬元且得累次加罰。
酒測值超過0‧25 MG∕L以上,更是觸犯刑法第一八五之三條不能安全駕駛罪(公共危險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廿萬元以下罰金,酒後駕車是百分百不划算,一旦肇事更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