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審查原則通過 30家夜市得於12日起復業

經發局公布夜市攤商的防疫規範。(經發局提供)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新冠肺炎疫情趨緩,市府參考中央指引研擬台南夜市復業規劃,由夜市提送防疫計畫申請書,並經相關局處審查後有條件復業,經發局市場處說,30家夜市提送防疫計畫書經各相關局處審查後原則通過,12日起由夜市業者自行決定恢復營業時間,該處將不定期派員進行稽查。

市場處說,防疫計畫書經各相關局處審查後原則通過的夜市名單共有30家,包括東區大東夜市、仁和夜市;北區花園夜市、新成功夜市;中西區武聖夜市;永康區復華夜市、禹帝宮鹽行夜市、永大夜市、中興里夜市;安南區大安夜市、聖母廟夜市、樺谷夜市、中洲寮夜市、安中傳統夜市;安平區新永華夜市;仁德區後壁厝夜市、鍾厝夜市、太子廟夜市;歸仁區復興路夜市、後市夜市;官田區隆田夜市;佳里區佳里傳統夜市、安西夜市;玉井區玉井夜市;鹽水區鹽水夜市;新營區中華路夜市;學甲區學甲夜市;柳營區柳營夜市;善化區善化夜市;麻豆區麻豆夜市。

市場處表示,上述夜市提送申請書經各機關聯合審查後原則通過,得於12日起進行復業,務必依申請書及切結書防疫措施辦理,該處將不定期派員進行稽查,倘查獲違反計劃書規定,3次予以停業1周;再次違反,停業2周;再次違反,停業3周,依此類推。

經發局說,夜市攤商要落實實聯制、「三罩一套」,配戴口罩、防護面罩、熟食攤需設置食物遮罩,並視需要配戴手套或防水圍裙;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三禁是禁止內用、試吃以及將備料食材裸置於戶外;全面外帶或外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