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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微解封 體育署:運動訓練業也適用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指揮中心日前宣布,健身房等室內運動場館可有條件微解封,使用器材、上團課都須遵守1.5公尺社交距離;課堂需間隔1小時,進行清潔消毒、通風換氣;跑堂教練則每週需做一次快篩。體育署運動設施組專門委員黃幸玉表示,若健身房登記為「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運動訓練業」可適用微解封;若登記為補習班業就無法適用,須依教育部規定。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12日邀集運動健身產業代表及體育署官員召開線上會議。蔣萬安表示,體育署頒布相關運動場館開放的防疫管理措施,與各地方政府頒布的指引標準不一,而各地微解封條件又不一樣,造成業者、民眾無所依循。希望能反應業者所遭遇的狀況,讓政府能實際了解業者的疑問,希望政府有清楚的標準。

黃幸玉指出,中央政府訂定相關指引是希望能有一致的規定,而地方政府因為防疫需求,訂定更嚴格、更細節的規範,中央政府會尊重地方的權責,因為地方政府最清楚當地實際上的需要,業者就必須遵守地方政府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