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 公布首份人權調查報告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十四日公布首份人權調查報告,指政府於威權時期為規避司法程序,以流氓管訓等行政處分,將曾任台北市議員的林水泉送管訓五百七十五天,又被冠以「陰謀顛覆政府」服刑十年,刑事雖已獲平反、補償,但行政部分至今無法平反。該報告已送司法院參處,並請促轉會研議修法。

本案報告由國家人權委員會副主委高涌誠與委員張菊芳延續第五屆監委陳師孟的調查。人權會主委陳菊昨日召開記者會時表示,林水泉六十年前因在選舉時公開評論當時執政當局施政不佳,選後遭警逮補,未經審理就以流氓名義移送管訓,是威權統治時期,政府殘害人權最典型的案例。

調查指出,林水泉於民國五十年選舉時批評政府施政,遭提報為流氓,被送往小琉球管訓一年八個月。結束管訓後,林水泉於五十三年當選市議員,但任期未滿再被當局冠以「陰謀顛覆政府」服刑十年。

該徒刑已於民國八十九年,由「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審查後為其平反並給予補償。但他被政府以行政措施提報為流氓而移送管訓五百七十五天,卻始終無法獲得平反與補償。

林男雖卻透過司法程序回復名譽,但均被駁回。監委高涌誠解釋,因為管訓等行政處分,不是刑事有罪判決,不符相關法制範圍,才會遭駁回,此類情形應屬立法上的重大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