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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姓筍農增加麻竹筍產量火耕 引發森林大火

記者毛莉/屏東報導

一名簡姓筍農為增加麻竹筍產量,涉嫌以火耕方式在高雄市甲仙區國有林班地放火燒莿竹叢並以廢輪胎助燃,引發森林大火且產生有毒戴奧辛,保七總隊會同屏東林管處、高雄警方將簡姓筍農逮獲,依違反森林法、公共危險等罪嫌送辦。

保七總隊第八大隊表示,今年三至五月間高雄市甲仙區台二十線的林地接獲森林火災多達六次,有九個起火點,造成林務、消防人員疲於奔命,警方在火場內發現嫌犯在竹叢上綁廢棄輪胎助燃,懷疑人為縱火,隨即展開調查。

警方經調閱路口監視器,逐一比對,鎖定一部藍色自小貨車涉嫌重大,再以車追人,確定駕駛人身分並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二十日前往簡姓筍農住處搜索,查扣輪胎等相關證物;簡姓筍農坦承放火燒竹林,是要讓麻竹筍長得更快更多。

屏東林管處說,森林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放火燒燬他人之森林者,可處三至十年有期徒刑,並須負民事賠償責任。民眾檢舉惡意縱火,獎金最高一百萬元,呼籲民眾共同維護山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