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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安平廠房閒置案監糾正南市府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南安平工業區標準廠房完工逾四十年,至今使用率低。監察院二十一年前曾糾正工業局,但工業局、台南市政府雖曾提相關解決方案,但至今仍閒置難以活化,因此再度提案糾正工業局、南市府。

另外,對於前次的糾正,行政院未持續追蹤督考後續處理結果,監委也認為有欠妥當。

本案由監委林國明、王麗珍負責調查。調查指出,台南市安平工業區標準廠房是經濟部工業局於民國六十七年籌劃,以安平工業區內未出售的土地興建,由中華工程公司籌措資金開發,共興建七十二戶,於六十九年九月公告出售,至七十九年間僅出售十七戶。

工業局八十二年九月召開會議決議,將該廠房基地所有權登記為台南市政府,八十三年將廠房建物登記為中華工程公司所有,致該廠房建物及基地的所有權人不同,造成出售作業困擾並滯銷。

監委指出,安平標準廠房的閒置問題,工業局與南市府雖曾提出解決措施,卻因中工公司要求結算開發成本所涉開發主體認定事宜,因局、府間相互推諉而無法解決,致該廠房興建完工逾四十餘年,欠缺管理維護,多數老舊不乏鋼筋外露衍生安全疑慮,閒置難以活化,且廠房出售的戶數仍停留於十七戶。

此外,工業局對於是否償還中工公司開發安平標準廠房用地的土地取得成本,至今仍未明確釐清,致爭議持續存在,影響對於該廠房閒置問題的處理,有所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