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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油檢討 催生海洋汙染防治基金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中油大林煉油廠外海輸油管破裂汙染小琉球。海保署副署長宋欣真二十一日表示,未來在海洋汙染防治法的修正中,要建立海洋汙染防治基金,當汙染發生時,責任保險不足因應或是第一時間要動用資源時,可用基金快速處置。
民進黨立委召開六月二十二日海洋汙染事件總檢討─善後與未來預防線上公聽會,邀請海洋委員會、台灣中油公司等代表與會討論。
立委鍾佳濱表示,建立財務保證制度可以有效將汙染帶來的外部成本予以內部化,由汙染高風險業者承擔。汙染所帶來的損害應包含在業者的事前風險財務責任中,迫使業者正視汙染問題,投入更多成本於防汙管理,以減輕後續的善後負擔。
與會的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副署長宋欣真表示,有關環境保險的部分,中油公司經海保署核准的責任保單中,就有規定中油必須要負相關權責。未來在海洋汙染防治法的修正中,也要建立海洋汙染防治基金,當責任保險不足因應或是第一時間要動用資源時,可以用基金快速的處置。
中油發言人張瑞宗則表示,應變計畫會依據海保署的指示,在一個月內會做修正,並再向海保署說明。對於外界指出中油管理上的疏忽及人力不足等問題,中油也虛心接受,會記取教訓,痛定思痛,補強相關標準作業流程,後續的賠償及生態調查,中油也會全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