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據南市消防局統計,一0九年計有一八四件火災調查案件,然而今年截至六月就有一四一件火調案件,其中消防第五大隊更占全部案件四分之一。消防局強調,火災調查是讓民眾、行政機關及司法機關為了解火災發生原因,以釐清相關法律責任,如僅為申請保險,僅需要申請火災證明即可。
為避免浪費行政資源,維持火災調查案件品質,南市消防局火災調查科研議後共同審核整理出火災調查申請要件及注意事項,供第一線救災人員把關,也讓民眾了解相關注意事項。
申請火災調查首先須符合造成人員受傷、涉及糾紛或有糾紛疑慮、縱火或疑似縱火案件、起火原因待查等。或者較不常見案件,如車輛交通事故造成死、傷案件,太陽能光電火災、電動車、電池充電交換站或是船舶及公共運輸工具火災及轄區分隊認為需火災調查介入協助等。
而火災調查為確保現場完整性及起火原因研判,申請者須配合當地消防分隊設立封鎖區並由轄區消防分隊開立現場保持通知書,以保持現場完整。建築物、車輛都須等待調查結束後才能進行後續處置。
局長李明峯指出,歷年申請火災調查案件中,不乏民眾僅為申請火災保險所需,經與相關保險業者溝統並了解法規,若單純為申請保險,僅需申請火災證明即可。呼籲民眾有效申請火災調查,減少火調人員疲於奔命及行政資源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