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受三級警戒影響,餐飲業禁止內用。為體恤業者辛苦,財政稅務局表示,因禁止內用導致原顧客用餐區未使用部分,可申請房屋稅率調降。
財稅局指出,餐飲業者因配合政府防疫措施,禁止內用,導致原顧客用餐區未使用者,屋主可向財稅局申請房屋稅率,由營業用百分之三降為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百分之二課徵,減輕負擔。
至於區域如何界定?財稅局說,因禁內用,餐飲業僅提供外帶服務,因此除工作區域,如廚房、點餐、收銀櫃台、取號區、等候區等實際營業使用,仍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外,其原顧客用餐區未使用者,可申請房屋使用情形變更,調降房屋稅稅率由百分之三降為百分之二。民眾可透過財稅局網站「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服務專區」線上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