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與台電過招,市府大刀一砍重罰六千萬元,台電只認兩千萬元,對另四千萬元不服,認為沒有申訴機會。環保局長吳志超定調,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得不再提供台電陳述意見機會,直接裁罰。
罰款大戲與美陸貿易大戰打了一年半有點雷同,美國要的,大陸給不起,大陸給的,美國又不要。
台電燃煤機組放流水「硼」超標二十多倍,台電一而再,再而三觸犯市府底線。是「不怕罰」還是「罰不怕」,說不清楚,中火違規七次之多,被罰超過八千多萬元。這不是一個小數額,若在民間企業,可能破產。
台電「頗有氣魄」,認了兩千萬元罰款,但對另四千萬元不服,希望申訴或行政救濟。台電懷疑台中市政府的動作,是為罰而罰。好一個「為罰而罰」,意思是說,「你是衝著我而來,就是對我有成見」,所以拿罰款當祭旗,昭告天下。
台電有沒有想一想放流水「硼」超標,嚴不嚴重?環保局說,根據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研究,動物實驗食入大量的硼,會影響男性生殖器官健康,孕婦懷孕時暴露到硼,可能生產體重偏低、出生缺陷及成長遲緩的幼兒。這夠嚴重了吧,「硼」超標豈能兒戲,台電不能沒有同理心。
盧團隊舉起大刀,希望台電有所警惕,台電卻說市府是「為罰而罰」。看來台電的「抱歉會虛心檢討」也就說說而已。
(記者徐義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