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自訴提告 陳致曉:不接受撤訴

記者張淑娟/台南報導
台南市政府以自訴方式對反鐵路東移的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副教授陳致曉提告,市議員許又仁認為難脫「以官壓民」之譏,三日要求市府撤訴。陳致曉認為,已開四次庭,市府均拒絕提供所要求的公文書,只派一名律師,他不願接受撤訴,市府要提出相關土地弊案資料自證清白,才是依法行政。
昨天許又仁對市府以公法人身分對小市民提告,直指是「大砲打小鳥」,以自訴方式,跳過檢察官調查階段,不知市府以自訴委任律師代理理由為啥?是怕檢察官查無罪證不起訴處分嗎?如今已花了近廿萬元的律師費用,接下來若再上訴二審,可能還要花費數十萬元,且還難脫「以言入罪」、「以官壓民」的惡評,籲市府撤告。
市府法制人員與會指出,市府是被害人,不論自訴或告訴都是法律授予的,公法人也是自然人,該給的書件證據給了法庭了。由於法制人員振振有詞,一度引發現場火爆氣。
陳致曉則指出,已開了四次庭,都看不到官員,市府以自訴方式,又不願到場去承擔舉證責任,市府官員應到法庭上面去作證說明。
許又仁表示,市府以公法人身分對小市民提告,不符比例原則,黃偉哲於上任後曾表示研究撤告,而加重誹謗罪屬告訴乃論,依法市府可以撤訴,請自認名譽受損的官員以自然人身分提出訴訟,並停止公法人對自然人誹謗訴訟,避免不當支出納稅人的錢。
陳致曉則激動指出,民進黨立院黨團四月提出教師法修正案,將微罪納入解聘要件,此時不只遭文字獄,還可能失去工作;令人恐懼是物證、人證和審判機關都在政府(原告)統治下,即使他遭威權體制恫嚇,但絕不接受,仍籲政府具體提出相關土地弊案的公文資料,自證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