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施春瑛、吳孟珉∕台南報導
台南市繼昨天宣布幼兒園和安親班有條件開放之後,各補習班也將跟進,不過教育局同樣訂出十項「有條件開放」的配套措施,只要補習班能遵循相關防疫規範,即可自七月二十七日起開放實體上課。
市長黃偉哲表示,補教業者配合中央三級防疫警戒,已停課兩個多月,遭受不少營業損失衝擊,有需要到補習班上課的學生也少了擴充學習機會,尤其暑假期間,家長也有將孩子送到補習班上課的需求,因此因應中央調降防疫警戒等級,將讓補習班有條件開放,但最重要的還是要落實實聯制。
教育局長鄭新輝表示,南市共有一千四百一十八家補習班,為因應中央調整防疫警戒規範與補習班合理開放的需求,已於日前邀請相關補教團體討論,在兼顧防疫與學習需求下,設定十項「有條件開放」的配套措施。
補習班防疫措施包括教職員工須施打過疫苗且接種達十四天,未符合規定者須有三天內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且每三至七天應定期快篩一次;師生應落實基本防疫要求;教職員工須全部加戴面罩;室內人數不得超過五十人且且每人至少二點二五平方公尺活動空間;無窗、無法保持通風之室內空間不開放;室內用餐須加裝隔板等,另師生有一人確診全班停課兩週,有一人被匡列全班停課一天清消。
教育局表示,有意開放的補教業者務必遵守各項防疫要求,未能落實者仍暫緩實體課程,教育局會在開放期間加強稽核,為學生的安全學習把關。台南市補教暨品保協會理事長黃譯鋒也呼籲補教業者要確實遵守,若評估自身營運條件無法符合,建議維持現有線上授課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