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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北院開庭被通知快篩 律師氣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一名律師日前接獲通知,指她十九日到台北地院開庭時,與一名新冠肺炎確診者足跡重疊,須接受快篩,因此抱怨三級警戒期間,為何不延後開庭?台北地院二十三日聲明指出,該名確診者當天是到地檢署詢問案件,短暫停留後即離開,應無高風險接觸的疑慮。

台北市一名律師上週一上午至台北地院開庭,二十二日卻接到北市衛生局通知,指她當天與一名確診者的足跡重疊,要求她去做快篩。她並在個人臉書貼文,抱怨法院當天沒開庭必要,質疑法官為何不延期等。

北院昨日表示,這名確診民眾於七月十九日到台北地檢署,詢問其原訂庭期有無開庭,該民眾從機關大門進入後,即在大門左側的北檢法警室及前方等候區進行詢問及等候,確認庭期已取消後即離開,前後約停留二十分鐘。

北院指出,該民眾並未進入台北地院其餘辦公或公共空間區域,也沒有到法庭內外的區域,因此,當日在本院洽公的民眾,如未在北檢法警室前的等候區逗留,尚無高風險接觸的疑慮。

北院說,北院與北檢雖共用司法新廈出入口與部分公共區域,但洽公、法庭區域各自分設管理,並未混用,疫情升為三級警戒後,在大門入口分別設置院方、檢方的實聯登記處,但有部分民眾誤用,以致在疫調通知上有落差,造成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