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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區塊開發受理申請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經濟部表示,本週已發布「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要點」,明確規範業者申請資格、場址規劃之標準與申請案應備的文件,並公開海域範圍敏感區域供開發業者參考,自即日起開始受理業者申請案件,正式啟動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作業;經濟部並建立部會聯合審查機制,可望協助業者加速行政作業時程。

經濟部表示,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場址規劃申請作業要點,明確規範並公開離岸風電場址規劃海域範圍敏感區域,指出即日起開始受理業者申請案件,正式啟動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塊開發作業。

經濟部指出,為提早讓業者了解法定限制開發海域,及不適開發區域,釐清海域敏感範圍,包括北方三島漁場、南北通行航道等區域,可望有效減少開發爭議及後續調整場址衍生的時間及成本。

經濟部說明,將邀集相關目的主管機關,於單一會議聯合審查各開發業者申請案,平行確認符合各部會法令,即予以備查並轉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進行環評審查。

經濟部強調,為有效簡化行政程序、協助業者加速前期準備作業,聯合審查機制減少業者在各主管部會間公文往返所需時程,後續將堅持既定能源政策全力推動離岸風電,以支持台灣綠電需求及在地產業供應鏈發展,實現環境永續願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