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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公布二級警戒指引細則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全國疫情警戒自七月二十七日起調降為二級,花蓮縣長徐榛蔚昨日於線上防疫記者會中公布二級警戒指引細則,並呼籲鄉親二級警戒期間仍不可輕忽,應以保護自己、親友健康為優先,落實個人防疫措施,勤洗手、戴口罩,守護自身及家人安全。

針對鄉親及遊客重視的遊憩場所,包含「七星潭海岸風景特定區」及「沙灘車活動」,除要實施實聯制、落實遊客戴口罩並保持一公尺社交距離外,若有確診者時,場域則關閉至經衛生主管機關同意後方可重新開放;「水域遊憩活動」的部分,公告禁止範圍外之海域,開放水肺潛水及衝浪活動,惟上岸後仍須全程佩戴口罩;另外,獨木舟活動禁止。

針對教育場所的部分,「公私立幼兒園」的部分,公立幼兒園八月二日起開課;園內所有工作人員,疫苗接種率達八成以上;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滿十四天,須有三日內快篩或PCR陰性證明,且每七天應定期快篩一次,並作成紀錄(緊急應變時可縮短三天);入園師生應落實基本防疫措施;用餐時應加裝隔板,並盡可能採梅花座,用餐脫下口罩期間禁止交談;幼兒園每日全園區應至少消毒二次,並重點加強幼童車、遊具、室內活動空間消毒;禁止集會型態教學活動,並應遵守室內五十人,室外一百人聚會相關規定;無窗、無法保持通風之室內空間不開放;園內師生若有一人確診,全園停課二週;有一人被匡列,全園停課三天清消。

「立案補習班」部分,教職員工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踵未達十四天者,需有三日內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且每三至七天定期快篩一次;無窗、無法保持通風之室內空間不開放;以教室空間計算容留人數開放,每人至少有二點二五平方公尺活動空間,且容留人數需公告於教室外及門口;已實施線上教學之補習班,建議仍採線上教學為原則;學生座位需固定,不可隨意更換,非該班學生不得進入教室;用餐時應使用隔板,用餐前後清消,並每日進行班舍環境清潔及消毒作業;交通車接送服務仍應落實防疫措施,包含戴口罩、量體溫、座位固定及採梅花座、不交談、開窗通風、清潔消毒等;師生應落實基本防疫要求,若發燒耳溫超過三十八度,額溫超過三十七點五度,則不上班、不上課。

針對運動場館部分,「室內外運動場館」、「健身房」、「德興園區」、「美崙田徑場」、「花崗山田徑場」、「中正體育館」、「縣立網球場」、「縣立體育館」、「縣立田徑場」、「縣立射箭場」及「縣立棒球場」等,均開放室內、外運動體育場館及團體運動及競賽,另外,「縣立游泳池」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指引不開放。

「傳統市場」部分,仍維持禁止餐飲內用,僅提供外帶服務;「果菜批發市場」的部分,採降級不解封,仍依「批發市場防疫管理措施建議指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