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蒼秀/苗栗報導
全國疫情警戒自七月二十七日至八月九日降至第二級,縣府(工商發展處)謹就美容美體、釣蝦(海釣)場業於七月二七日起降級後相關配套防疫措施加以說明,請苗縣相關業者及消費者配合遵守。
美容美體業部分,除遵守通案性防疫規定(全程配戴口罩、實聯制、保持社交距離、營業場所人流控管或總量管制:室內空間至少一點五米/人(二點二五平方米/人),室外空間至少一米/人一平方米/一人)等)之外,須採預約制,以達控制進場人數,禁止消費方須脫下口罩始能接受服務且無隔板防護之項目;美容師部分並應施打過疫苗(未施打過疫苗或施打未達十四天者於每個上工日皆須完成快篩);另工作床(台)環境(包廂)不得密閉,須可通風。於每次服務消費者完畢後皆須清消,且間隔至少十五分後始可接待下一組消費者。
另釣蝦(海釣)場業部分,可遵守通案性防疫原則者同意開放。
縣府將不定時執行稽查,如有未能執行前述防疫措施即予營業者,將移送縣府衛生局,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七十條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後請其停業,值此防疫嚴峻時期,請確實遵守防疫規定,以保護自己並愛護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