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為死囚王信福平反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嘉義市男子王信福被控於三十二年前教唆殺害兩名員警,被依殺人罪判死刑定讞。台灣冤獄平反協會等九個民團認為全案有罪證據十分薄弱,疑為冤案,二十七日在他定讞滿十週年時成立「王信福救援大隊」,義務律師團並向最高檢遞出意見書。

王信福被控與友人陳榮傑、李光臨三人,民國七十九年八月十日凌晨,到嘉義市「船長卡拉OK店」飲酒作樂,卻不滿洪姓老闆只顧招呼在場的吳姓、黃姓員警,教唆陳男開槍射殺兩名員警。

王男事後潛逃中國大陸十六年,九十五年持他人護照入境桃園機場時,被警方逮獲。被控殺警的陳男,已於八十一年八月間槍決伏法。王男歷審均被判死刑,至今已被關押在看守所逾五千四百天。

昨日的記者會現場放映電影「審判王信福」片花,廢死聯盟理事長張娟芬表示,本案最大的問題在於有罪證據十分薄弱,法院雖認定王男把槍交給陳男要求開槍,但科學鑑定顯示槍上沒有王男指紋。

廢死聯盟也認為陳男的自白出現可信度、穩定度、真實性、任意性等四大問題,同時也列出本案十大疑點。律師團也希望檢察總長審閱該案後,能認為本案確實具爭議性而有開啟審查的必要,進一步召開審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