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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警加強稽查八大營業場所

花蓮縣警察局持續防疫工作,稽查全縣八大行業及休閒娛樂場所、汽車旅館。(記者林有清攝)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雖然疫情警戒調降至二級,但其中休閒娛樂場所包含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IV)、視聽歌唱場所(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休閒麻將館、桌遊場等場所仍維持暫停營業。為防止是類場所假關門真營業,造成群聚近距離接觸的防疫破口,花蓮縣警察局持續加強稽查作為。

花蓮縣警察局於二十七日調降疫情警戒標準第二級首日,規劃全縣八大行業及休閒娛樂場所八十三家、汽車旅館八家等實施稽查,並於汽車旅館查獲傷害通緝犯一名,依規定解送花蓮地方檢察署。

花蓮縣警察局長蔡丁賢表示,針對疫情依舊不能掉以輕心,仍須隨時提高警覺,警方也將以最嚴謹的態度,守住花蓮鄉親健康,未來將持續深入易群聚之傳統市場、市集、餐飲店、宮廟、公園、社區及部落等處所進行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