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中興/桃園報導
調查局航基站前組長徐宿良利用職務之便,盜取辦案查扣的毒品,交與販毒集團販售,自己獲利一億六千八百餘萬元,毒梟張益祥獲利一億四千四百餘萬元。全案昨天由桃園地檢署偵結,依貪汙、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洗錢防制法、偽造文書等法條起訴涉案九人。
徐宿良被起訴後,調查局旋即宣布徐宿良記兩大過,並免職;並宣布案發期間曾任職航基站主任、副主任職務人員,先行調離現行職務待監察院調查處理。
這起緝毒人員與毒梟勾結案,分成六部份;一百零一年十一月,徐宿良勾結共犯楊益祥以不明劑錠,調包陳姓走私一粒眠,被查扣的三萬餘顆毒品,交與楊益祥販售。
一百零四年二月,徐、楊二人以氯化鈉調包查扣的愷他命毒品九十二點八六公斤
一百零四年十一月,徐、楊二人再以以氯化鈉、檸檬酸調包查扣的愷他命一百四十二餘公斤。
一百零七年一月,徐宿良利用在站裡整理證物機會,盜取查扣的愷他命毒品四公斤,交由張益祥銷售給王、蕭二名毒販。
一百零七年至一百零八年,徐、張二人聯手三次,以醋酸鈉調包查扣的愷他命毒品二百一十五公斤。
一百零八年五月,徐、張二人再以醋酸鈉調包愷他命毒品七十三餘公斤,張某得手後,交與蕭姓下手販售,再由張益祥支付徐宿良二千九百三十三萬元。
起訴書說,主嫌徐宿良因販毒坐擁大量現金,為掩飾、隱匿,陸續將大額現金 交給李姓配偶存入其名下及其弟弟等親友名下帳戶,並購買價值數千萬元的房屋、名車、名錶、名牌包、精品、鑽石及壽險、外幣、基金等。
同案被依偽造文書起訴的調查局航基站林姓副主任及詹姓緝毒組調查官,在桃園地檢署追查航基站查扣的六點五二九公斤安非他命下落時,竟行文「毒品送鑑中」,來掩飾找不到的毒品,構成偽造文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