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邱姓男子未經查證,在臉書PO文「打死我都不信,聽說台南學甲舉辦喪禮被罰了六十六萬…」,警方以他散布不實訊息為由,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台南簡易庭認為證據不足,裁定不罰。
邱男表示,這則訊息是今年六月間來自於通訊軟體群組成員周姓男子所傳來,周是他以前割草班的班長,邱因為不相信會發生這種事,才會轉載在臉書。
台南地方法院簡易庭認為,所謂謠言指「無事實根據憑空捏造的言論」,周是邱以前割草班的班長,對於邱來說,具有相當可信賴的基礎,因此,有相當理由認為該訊息為真實。該文章雖有錯誤,但除非被移送人對於資訊不實已有所知悉,卻仍執意散播,或有合理可疑卻仍故意迴避真相,否則難認有處罰的正當性。
邱男PO文所載內容有兩處錯誤,其一,將南投縣埔里鎮誤載為台南市學甲區;其二,將填寫稽查單直接寫成被罰六十六萬。地點錯誤除使台南市學甲區民眾感覺更為貼近自己,及使移送機關學甲警分局被誤認為該案稽查機關外,對於其他區域民眾或警察機關並無差異。
另外,警方填寫稽查單,不代表主管機關南投縣衛生局的最終決定,民眾常未能辨別填寫稽查單與正式罰鍰的不同,難以認定邱男是蓄意憑空捏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