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抽籤質詢 林于凱假處分駁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時代力量高市議員林于凱因不滿質詢高雄市長韓國瑜,必須登記後抽籤,認為質詢權遭剝奪,上月底向行政法院聲請暫時假處分,遭到駁回後再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指出,林可採書面質詢,且市議會也排定他下月質詢,難認侵害質詢權,二十八日駁回抗告確定。
 高雄市議會上月二十四日進行第三屆第二次定期大會,排定二十四、二十五日為市長施政報告及質詢。但市議會決議不延長會議時間,並以登記抽籤決定質詢順序。
 林于凱、黃捷等議員分別抽中十八、三十一號。林于凱認為,議會安排兩日共九小時質詢議程,每人得質詢十五分鐘,但有部分議員無法質詢,且擅以抽籤順序決定議員得否質詢的方式,已限制質詢權。
 林主張,該方式造成他議員權限受重大損害,有急迫情況,隨即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請求裁准「市議會應於本次定期會十月三十日前,讓他對市長施政報告進行口頭質詢十五分鐘」。
 行政法院認為,依權力分立原則,地方議會議事規範的踐行屬議會自治核心範圍,不容行政法院干涉,裁定駁回。林于凱不服,提起抗告。
 最高行政法院指出,依市政總質詢順序表,已明定林男於十一月十五日上午進行總質詢。另依議事規則,議員如對市長施政報告有疑問,除得提出「口頭」質詢,也得以「書面」質詢,難認質詢權遭侵害,因此駁回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