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爭議逾12年 林務局7.58億購北門車站飯店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農委會林務局三十日宣布,二十九日已經與宏都阿里山國際開發公司簽署和解筆錄,終結雙方逾十二年履約爭議,林務局將以七點五八億元價購北門車站飯店取得所有權。

林務局在民國九十五年六月時依照「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辦理「民間參與投資經營阿里山森林鐵路及阿里山森林遊樂區計畫」,將阿里山森林鐵路營運、阿里山國家森林遊樂區沼平觀光旅館興建暨營運、嘉義市北門車站多目標使用興建暨營運等三個工作項目,以三合一方式招商,後續與宏都阿里山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契約。

不過,宏都阿里山公司雖然依約於民國九十八年出資興建完成北門車站飯店,但沼平觀光旅館因環境影響評估未獲通過而無法動工,阿里山林業鐵路則在九十八年因莫拉克風災中重創,衍生巨大復建費用應歸責何方等履約爭議。

雙方的履約爭議歷經近十年、五個審級的訴訟,仍無法獲得終局解決,最高法院後續在一0八年度作成判決,界定莫拉克風災為契約所定不可抗力事項,並發回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更審。

林務局表示,經高等法院台南分院調解,已與宏都阿里山公司在台南分院民事庭獲得和解共識,將由林務局給付約七點五八億元,向宏都阿里山公司價購取得北門車站飯店,並塗銷地上權登記,退還風災後未能履約的開發權利金及履約保證金剩餘款約零點七二億元,終結多年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