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中信金控前副董事長辜仲諒被控利用紅火公司套利約十億台幣案,纏訟至今十五年,一、二審重判他九年、九年半,更院更二審改判無罪。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二日進行人工抽籤分案,結果由法官林海祥承審,這是他第二次審理紅火案。
高院更一審於民國一0七年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將辜仲諒判刑三年六月有罪後,上訴最高法院時,也曾就紅火案抽籤,當時中籤的承審法官就是林海祥。
最高法院昨日由庭長郭毓洲及法官楊真明負責抽出主辦法官,結果由「寧股」林海祥再度中籤,極為巧合。林海祥將與庭長徐昌錦、陪席法官周政達、江翠萍、侯廷昌組成合議庭,審理紅火案。
台北地檢署起訴紅火案認定,民國九十三年中信金欲插旗兆豐金,辜仲諒與時任中信金財務長張明田等三名主管,利用紙上公司「紅火」贖回結構債,並間接操控兆豐金股價,獲取不法利益三千零四十七萬多美元、約十億元台幣,損害中信金利益。
一、二審及更一審均判決辜仲諒有罪,但更二審改判無罪,檢方因此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