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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繳282萬房地稅 婦遭管收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六十二歲蔣姓婦人賣土地收入三千多萬元,卻拒繳房地稅近三百萬元,被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她因無法交代自己帳戶出入千萬資金流向,被拘提到場並向法院聲請管收獲准。

台南分署查出,蔣姓婦人於二0一六年十月間,賣掉位於嘉義縣太保區兩筆土地,由於她持有土地未逾兩年,恐遭國稅局核課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以下稱房地稅),於第一次申報納稅時高報前次取得的價格,事後又於更正申報時低報土地交易價格,遭國稅局新營分局補課房地稅,逾期不繳,尚欠金額為二百八十二餘萬元。

行政執行官林家禾調查發現,蔣女於二0一七年十月間自帳戶轉出一百八十萬餘元,詢問她的資金流向,蔣女僅稱是付工地的錢,但無法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又蔣女於二0一七年至二0二0年間,自另一個帳戶陸續轉帳給第三人金額合計達九百卅二萬元,也無法交代資金流向,蔣女僅泛稱都是還欠債的錢,且未能提出相關資料舉證所述為真。

台南分署認為蔣女無法清楚說明流向之資金總額達千萬元以上,二日將她拘提到場,經訊問後認定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之管收事由,將她移送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