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COVID-19疫情警戒升級 庇護工廠補助措施受庇護人質疑

記者潘立明/基隆報導

因應COVID-19疫情警戒升級,衝擊庇護工場營業收入,受庇護人質疑,如果要申請勞動部補助,營運條件其中一項是減班休息,若真的減班休息,恐影響到弱勢的身心障礙者工作及收入,庇護工場多半不願意減班休息,因此也領不到勞動部補助,勞動部澄清說明,疫情紓困協助措施,補助條件沒有需要減班休息為要項。

因應COVID-19疫情警戒升級,衝擊庇護工場營業收入,補助條件沒有需要減班休息為要項。勞動部針對庇護工場的紓困補助內容,說明如下:

營運費用紓困補助:110年6月3日公告補助庇護工場租金、人事費、進貨支出及行銷費用等,每家最高24萬元,且無論有無減班休息,均可申請補助,截至8月1日止104家提出申請,已核撥補助經費兩千餘萬元。

勞動部原補助庇護工場計畫的相關補助(專業及營運人員人事費、設備更新費、租金、職場見習訓練輔導費、行政費等)費用,仍持續補助中,110年補助經費達3億1千萬餘元。

庇護員工補助:庇護員工在110年4月30日已參加就業保險,月投保薪資在23,100元以下者,均可申請部分工時勞工紓困補助1萬元,另庇護工場減班休息,庇護員工可另申請安心就業薪資補助。

勞動部持續密切注意庇護工場受疫情影響情形,並協助庇護工場改變經營模式,改為外帶、外送或網購模式,加強產品行銷,勞動部呼籲各界支持採購庇護工場產品及服務,以協助庇護工場營運及庇護員工穩定就業,相關資訊可至本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首頁/業務專區/身心障礙者就業/庇護工場產品及服務採購資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