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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法助偷拍女書記官遞辭呈後再記一大過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黃姓法官助理涉嫌在捷運站偷拍同法院黃姓女書記官裙底,被依妨害秘密罪嫌移送,檢察官複訊諭令他六萬元交保。北院十二日召開考績會,將黃男記一大過;不過,黃男已先一步請辭獲准。
據了解,黃男九日於上班時段在捷運小南門站尾隨被害女子,並趁搭乘電扶梯時用手機拍攝女子裙底風光。由於被害人警覺被尾隨偷拍,日前報警;警方埋伏見黃男拿手機犯案時立即予以逮捕,移送檢方複訊;檢察官諭令他以六萬元交保後,黃男隨即十日向人事室遞出辭呈,並辦理退薪手續等,北院也於昨天上午批准黃男的辭呈。
北院表示,黃男雖已於考績會召開之前遞出辭呈,辭職獲准。但認為請辭不影響考績會的結果,昨天中午仍就黃男的不法行為審議、懲處。
考績會委員昨天開會時,參考近年相關兩個法院人員涉嫌偷拍事件的行政懲處,均為記一小過處分,考量黃男的犯行傷害機關形象等因素及比例原則等,決議懲處一大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