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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意見書鬧雙包 監委各執一詞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因財產申報不實遭監察院彈劾,並處分申誡,他日前提起上訴,由懲戒法院審理中。監察院上月卻提出兩份意見相左的答辯書給法院,原查案監委王美玉十三日指出,另三名監委提答辯文的作為屬干預彈劾權的行使,且違反程序正義;但蔡崇義等人則解釋,程序並未違法。

翁啟惠涉及「浩鼎案」遭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現改為懲戒法庭)判處申誡,翁三度提再審被駁回。今年三月監院公布新版調查報告,指翁無財產申報不實。

翁以此提上訴,懲戒法院審理時,請監院、翁啟惠提答辯狀,監院卻回覆兩份意見書。

原查案監委王美玉昨日指出,監察院史無前例,同一時間發給懲戒法院兩份意見書,一份由她提出,一份是由另三名委員提出。

王美玉說,三名委員未依規定先經委員會討論決議,就逕發函給懲戒法院,違反調查報告提出後的處理程序,且干預翁啟惠案原提案委員行使彈劾權,形同先斬後奏,程序不正義,當然不能遵從。她曾提出不同意見要求撤回該公文,遺憾委員會不同意。

她說,翁啟惠提出上訴,依監察法及施行細則規定,應由彈劾案原提案委員,向懲戒法院提出答辯意見,因此三名委員提答辯意見是違反規定。八月十一日司法及獄政委員會討論後,雖決議不追回這份答辯書,但將由法規會研議如何從修改制度及相關法規解決。

蔡崇義、王幼玲、趙永清昨晚發出新聞稿說明,認為王美玉給予懲戒法院的回函堅持原彈劾理由,未包括新事證,因此翁啟惠再度向監察院陳情,希望提供新事證給懲戒法院參考;此案有新事證,理應提供懲戒法院參考,程序並未違法。